我是一个离婚的单亲妈妈,姓名陈新华,户籍,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山美街道官杨村委官岸村,我离婚后回到我出生的原籍户口所在地茂名市高州市山美街道官杨村官岸村生活,也就是人们说的外嫁女,孩子户口也入到我户口本名下,有户无宅,上无片瓦遮头,下无寸土立身,没有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员成员身份,零股权,典型的两头空, 在婚姻期间,我们没有房产,离婚时所以没有房产分割,我带着孩子在野外搭帐,现在是夏天,蛇虫鼠蚁又多,多次有蛇爬到我家(账蓬),我曾过多次给茂名市市政府12345打电话,向政府诉求,现在我住的环境存在生命的安全的问题,请求茂名市市政府给我一个庇护住所,市政府一直没有回复,回复就是默许了,7月17号,我搬进了官杨村委会,我只是住了两天,村委干部把我们赶出村委会,现在我和孩子住在村委会墙外住宿,今天,也就是8月12号,村委书记威胁我,要我这个星期内要搬走,我和孩子应该去哪里? 很多人问我在外面露宿,夜里怕不怕咸猪手?我很坦然说,不怕,我藏着刀,他敢来犯,我就敢杀人,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我是自卫还是杀人犯?那就由法院来判了 穷人的命不是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