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关于开展2020年度就业见习基地认定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见习,完善见习管理,提高见习质量,有效开展2020年度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认定工作。根据《转发关于实施三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茂人社函〔2019〕255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见习基地的认定
就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见习基地”)是指面向社会征集,经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
(一)认定范围
在茂南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有权申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认定的社会组织。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当地产业导向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企业规模达到中型以上,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
2.有专设的人事劳资管理机构,能根据需要,在见习期间为见习毕业生安排指导人员和管理人员;
3.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
4.能够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不低于规定标准的生活补贴,能够保障见习人员合法权益。
5.每年能提供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的见习工作岗位,每个工作岗位见习时间为3-12个月,且见习岗位数量不超过用人单位在岗职工人数的10%,并能按不低于20%的比例留用见习人员。
(三)认定程序
1.申报。申请单位持下列材料向茂南区劳动就业服务和技能鉴定中心提出认定申请:
(1)《茂南区就业见习基地认定表》(附件1);
(2)《茂南区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申请单位的见习人员见习管理制度。
申请单位应当在申请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
2.认定。茂南区劳动就业服务和技能鉴定中心按照申报条件对申请单位进行初审,对符合认定条件的,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复核,确定见习基地名单,并公示一周,若无异议,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文公布,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备案。
二、见习基地的管理和服务
(一)见习岗位信息发布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收集的岗位信息,通过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发布就业见习岗位信息,同时公布见习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等信息。
(二)见习申请
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申请参加就业见习须填写《茂南区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3),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本人高校毕业证书(失业青年提供《就业创业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还应提供相应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茂南区劳动就业服务和技能鉴定中心报名。茂南区劳动就业服务和技能鉴定中心根据见习岗位所需求的专业和报名情况,组织见习基地和申请人见面,达成意向后由上述单位发放见习通知书。申请人持见习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见习基地报到,并与见习基地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茂南区就业见习协议》(附件4)。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
(三)见习单位的考核
茂南区劳动就业服务和技能鉴定中心每两年对见习基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就业见习基地规章制度建设、就业见习条件、就业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须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就业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就业率等。
对考核为不合格的就业见习基地,由茂南区劳动就业服务和技能鉴定中心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就业见习基地资格予以撤销并摘牌。被撤销摘牌见习基地资格的单位,应当停止就业见习活动。
三、联系方式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茂南区劳动就业服务和技能鉴定中心反映,联系人:林莅华,联系(传真)电话:0668-2536960,邮箱地址:lj2536960@128.com。
附件:1.茂南区就业见习基地认定表;
2.茂南区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
3.茂南区就业见习申请表;
4.茂南区就业见习协议。
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3日
附件1:
茂南区就业见习基地认定表

附件2:
茂南区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

注:本表一式两份,见习基地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一份。
附件3:
茂南区就业见习申请表

注:1. 本表一式两份,见习基地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一份。
2.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贫困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有效证明材料附后。
附件4:
茂南区就业见习协议
(范本)
甲方(见习单位):
乙方(见习毕业生):
为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的顺利实施,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规定,甲方作为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接纳乙方进行就业见习,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见习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见习岗位和见习期限
甲方同意接收乙方为见习人员,见习岗位为 ,见习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见习生活补贴
见习期间,发给乙方的生活补贴为 元/月,由甲方按月及时足额发放。
三、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适才适岗的原则,合理确定乙方的见习岗位;
2、按见习岗位职责要求,检查督促乙方完成见习工作任务;
3、根据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意见后调整变动乙方的见习岗位;
4、见习期满后,对乙方进行考核,在《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上加注意见。
5、因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有权提前终止见习协议。
(二)甲方的义务
1、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2、制定见习方案,确定指导老师,在就业见习期间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通过就业见习培训切实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规定,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乙方生活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以及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乙方见习合格后,协助安排,推荐就业。
(三)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本身专业特长,获得相应见习岗位及履行岗位职责所应有的工作条件和权力;
2、按照国家及省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规定,获得见习生活补贴及相关保险、福利待遇;
3、获得《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作为用人单位聘(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
4、因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有权提前结束就业见习。
(四)乙方的义务
1、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及法规政策规定,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日常工作管理和指导;
2、按照见习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甲方的生产操作规程;
3、保守国家秘密及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
四、协议的终止
(一)见习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终止见习协议:
1、无故旷工连续3天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的;
2、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不遵守见习纪律且教育无效的;
3、因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甲方严重损失的。
甲方单方终止见习协议,应书面通知乙方。
(二)见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终止见习协议:
1、自愿放弃就业见习的;
2、在其他单位就业或考入高等院校的;
3、甲方违反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对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4、具有其他无法继续见习情形的。
具有上述1、2、4情形之一的,应提前7日书面告知甲方。
四、其他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W]G{XLZYU6Q@8R)J(MXQL9.png }W]G{XLZYU6Q@8R)J(MXQL9.png](https://www.cszx.com/UploadFile/news_pic/image/20200306/63719105777921875035047560.png)
自定义html广告位